毕业后留莞工作符合条件可领补贴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4-07 09:24:35
  毕业后留莞工作符合条件可领补贴
 
  现在已经4月份了,眼看毕业季又要来了,又将有大波毕业生就业。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如果你毕业后在东莞工作,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领取相关补贴,不要错过啦!
 
  近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在东莞理工学院举办了“知行合一 ‘双创’成长——东莞市创业就业政策宣讲会”,为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普及正确的就业观念、解读就业创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东莞在为吸引毕业生留莞就业也开出不少政策优惠。对已落户东莞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达到“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的12个月内,在东莞市内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实现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该用人单位按规定连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要求的,就可申领2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而《东莞松山湖(生态园)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暂行规定》则无户籍限制。根据中也有规定,当年新引进的全日制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与所在松山湖(生态园)“4+1”主导产业的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扶持范围内的企业工作时间满3个月,并在东莞按规定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满3个月的,本科学历则申领可申领2500元/月,共6个月的新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则可享受2500元/月,共12个月的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若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则共可申领1.7万元至3.2万元不等的补贴。
 
  重点来了,补贴都在这,接下来看看你符不符合条件!
 
  政策一:中专及以上一次性补贴2000元
 
  一次性领取2000元!
 
  东莞出台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办法》。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的标准为每人2000元,一次性发放。补贴的申领受理期限为自毕业起二年内,逾期不予受理。
 
  什么人可以领?
 
  已落户东莞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的12个月内,在东莞市内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实现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该用人单位按规定连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按本办法给予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可享受本政策。
 
  本办法所称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具体包括:
 
  (一)已落户东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硕士及以上);
 
  (二)已落户东莞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申领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五)社保缴费明细账(单)。
 
 
  (六)社保卡异常的人员需提供个人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
 
  补贴申领和发放程序:
 
  (一)申请人持第五条所规定材料到户籍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公共服务登记并提出申请。
 
  (二)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受理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完成初审,对通过初审的材料加具审核意见后,通过系统报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审核。
 
  (三)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完毕由镇街(园区)财政分局将应届大中专生企业就业补贴拨付至申请人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账户。
 
  政策有效期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更多详情请查看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
 
  毕业到松山湖工作最高补贴3万
 
  去年底,松山湖出台了《东莞松山湖(生态园)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暂行规定》,对到松山湖工作的毕业生机遇大力补贴。
 
  什么人可以领取补贴?
 
  1、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自本规定印发之日起当年新引进的应届毕业生,与所在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本规定第四条范围内的企业工作时间满3个月,并在东莞按规定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满3个月;
 
  补贴标准:
 
  1、本科:2500元/月,共补贴6个月,分两期发放,每季度发放一期;
 
  2、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2500元/月,共补贴1年,分四期发放,每季度发放一期;
 
  3、对于工作满1年并落户试验区的博士以上(含博士)人才,再一次性给予50000元/人的安家补贴。
 
  4、新引进人才每人只享受一次本补贴。
 
  在怎样的公司就业可获得补贴?
 
  在松山湖(生态园)工商登记注册,且经营场所在园区的独立法人,符合高端电子信息产业、生物技术产业、新能源产业、机器人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主要包括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电子商务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环保服务业)等园区“4+1”主导产业,以及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研发机构,新型孵化器,创客空间,列入扶持范围;已享受高新区重大政策的企业不列入扶持范围内。
 
  政策有效期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更多详情请查看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
 
  提醒一下,你们就业补贴领了吗?
 
  满足条件记得去领补贴,不领就亏大了!(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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