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电信诈骗主要有三种类型

消费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2-07 10:31:42

  近日,金强、刘文杰等人诈骗案在广东省东莞市第一法院一审宣判,该案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四年零六个月至三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记者从东莞市检察院了解到,2011年以来,东莞市检察机关共办理了63件电信诈骗案,涉案金额近2000万元,大部分被害者损失无法追回。

  “我们发现,电信诈骗主要有3种类型。”东莞市检察院公诉二科检察官詹文雯告诉记者。

  第一种类型,骗子们利用被害者的轻信心理,以能提供贷款为诱饵,骗取被害者的账户数据和密码。

  “这类案件的特点是利用受害者急需贷款的心理,诱骗被害人说要贷款必须要诚意金,他们看到诚意金后立即放款。如果被害人一旦向对方提供卡号和密码,他们会在几分钟内将卡内现金取走。骗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惟妙惟肖,使被害人一步步掉入陷阱。”詹文雯告诉记者。

  第二种类型大打亲情心理战,通过冒充被害人的亲友,然后以种种借口要求被害人将钱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这类犯罪团伙分工明确,各司其责,环环相扣。被害人一旦误信,极易受骗上当。”詹文雯说。

  蔡春兴自2009年10月开始,陆续纠集邵其伟、蔡锦华等9人组成诈骗团伙,以东莞市虎门镇出租屋为窝点,通过拨打电话冒充被害人的亲友,然后以老婆生孩子、嫖娼被抓等种种借口借钱,要求被害人将钱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诈骗团伙成员中,有着具体而明确的分工。截至被抓获时,蔡春兴诈骗团伙共拨打诈骗电话至少4.6万次,向被害人骗款117万余元。团伙成员于2013年8月分别获刑。

  第三类诈骗团伙是冒充政法机关工作人员,通过拨打电话告诉被害人其账户被洗钱、贩毒团伙利用,必须将资金立即打入所谓安全账户。

  何如平自2012年3月起,租赁东莞市常平镇一出租房,组织刘肇庆、庄伟聪等12人,利用固定电话、电话交换机等工具实施诈骗。他们冒充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以被害人涉及犯罪,要求被害人将资金汇入指定账户的方式实施诈骗。

  办案检察官林蓉说:“这类诈骗案的特点是诈骗团伙通过非法获得的被害人个人信息,精确定位选择那些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基本没有警惕性又胆小怕事,有一定财力的家庭妇女为作案对象。”

  东莞市检察机关在总结分析大量信息诈骗活动特点后认为,提高防范意识是防止被骗的关键。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不要相信天上会掉下馅饼,不要相信各种名头的恐吓,凡是在电话上要求提供账户及密码或要求开卡并提供密码的,先关掉电话冷静想一想,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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