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拒不“交出女儿” 父亲或将被罚款及司法拘留
法院执行人员亲赴湖南促成离异双方达成协议
小覃(化名)与丈夫离婚,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两人的女儿由小覃抚养至成年,然而,前夫小田(化名)不肯将女儿从湖南老家带回东莞。为尽快让小覃和孩子团聚,法院工作人员前往湖南,拟对小田进行罚款及采取司法拘留。小田这才主动联系小覃协商,双方终于就孩子的抚养问题重新达成协议。
小覃诉称,她和小田结婚后经常争吵,家庭关系紧张,2014年8月,两人分居。当时,小田不顾女儿与她的反对,强行将女儿送往老家湖南,由小田父母抚养。
2016年1月,小覃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双方离婚,女儿由她抚养,抚养费也全由她承担。小田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女儿由对方抚养,称女儿已习惯在湖南生活。
法院经审理判决双方离婚,认为虽然两人都有抚养孩子的主张和经济基础,但小田的职业是司机,工作时间不固定,不利于照顾孩子,而小覃是教师,在对孩子的教育上更为有利。遂判决双方婚生女儿由小覃抚养。
判决生效后,小田拒绝将女儿从湖南带回东莞交给小覃。东莞市第一法院茶山法庭执行人员遂亲赴湖南,终于化解了矛盾。(记者 龙成柳)(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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