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在抚州市黎川县房管局“早产”谁之过?

国内   来源: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8-28 12:20:14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黄多亮 报道)8月21日,本网刊发了《房还没盖证先下来 黎川县房管局涉嫌违规办理房产证》一文,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全国数十家网站进行了转载。
 
  网友张先生认为,不按法律程序办理出来的证件其实就是假证,假证就应该按程序给予注销。不然,给当事人刘老板造成的相关损失黎川县房管局需要买单。同时,房管局主要领导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那么,房产证究竟是如何“早产”的?
 
  黎川县房地产管理局现任局长江林远介绍,事情发生后,经过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解,当时,宝德商业一条街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资金出现问题,为获得更多的资金周转,先后在该县进行了民间融资,以4%—5%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吸引了一部分人去放高利贷。当时,房管局也有几个工作人员参与了此事,其中就包括办事大厅的个别工作人员。后来,开发商资金链出现问题,为了赶紧拿回自己的投资,开发商就许诺办好房产证去贷款,再用贷款来的钱还这些人的钱。于是相关人员就参与了未按程序办理房产证的事。
 
  江林远说,参与违规办理房产证的相关人员有罗某辉(副局长)、王某(女,办事大厅副主任)、刘某(女)、黄某皮、周某华等人。
 
  江林远介绍,王某担任办事大厅副主任期间,新上来一个主任,由于新来的主任不熟悉业务,当时所有的业务其实就是王某一个人说了算,实际就等于是王某在主持工作。
 
  至于当年房产证办证程序最后一关是否需要局领导审核签字进行把关,江林远称这是上任局长的事,表示不清楚。并称现在的房产证都在国土局那边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管局已经没有这个权限了。
 
  调查中,记者发现,这次黎川县房管局违规办理房产证件并不是第一次。早在2009年,该局原局长吴伟华就因违规办理早产的房产证件和利用手中的权力搞权钱交易,以犯受贿罪被宜黄县人民法院判处吴伟华有期徒刑5年。在担任局长期间,吴伟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房地产公司的贿赂为其办证走“快车道”,“宝德商业一条街”项目就是其中一个。2004年,黎川县宝德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治平在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时,就送给了吴伟华2万元。
 
  同时,该局副局长罗衍辉,身为国家公务人员,一直隐藏公务员身份进行经商,并于2002年下半年在吴伟华的家中送给其1万元,请吴在江安明承建的黎川县医药公司职工宿舍楼办理房屋产权证上给予关照。之后,罗衍辉多次向吴伟华进行贿赂。让人不可思议的是,罗衍辉经手办出的房产证有的连房子都找不到,纯粹就是一本空证,地址也是胡乱编造的。最终东窗事发,2016年初,罗衍辉被抓。
 
  江林远说:“我们也知道违规办理的房产证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问题是,宝德商业一条街的房子还有很多重复办理的房产证,也就是一房两卖的问题,有的人(购房户)一辈子才买这一套房子,甚至是贷款买的。如果依法进行注销,那么钱怎么退?开发商早已跑路了,责任就到了我们房管局了,可是房管局根本出不起这笔钱的,现在房管局是一个穷单位,没有钱。”
 
  “不管怎样,房管局出现这种问题局里就应该无条件处理好。希望黎川县房管局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以法律为准绳,把违规办理的‘早产房产证’依法进行注销,同时希望司法部门介入调查,将参与此事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投诉人如是说。
 
  此事究竟如何处理,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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