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近日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管理办法(修订)》(东工信〔2024〕384号),旨在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推动工业设计创新,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修订背景
自2021年6月17日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首次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来,已成功认定三批共81家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为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培育创建奠定了基础。此次修订参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号)和《广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结合东莞市实际情况和产业特点,对工业设计中心的基本条件、认定程序、动态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办法》共分五章22条,涵盖了总则、基本条件、认定程序、动态管理和附则等内容。
总则部分明确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设的政策依据、总体原则和责任分工,强调了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基本条件方面,根据不同类型工业设计中心的特点,设定了具体的申报条件,包括企业注册地、主营业务、创新能力、研发投入、知识产权、设计团队规模和经济业绩等要求。
认定程序规定了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需提交的材料和评审流程,采取材料评审与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申请、推荐、评审、公示和公布等程序确认。
动态管理部分明确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复核和撤销机制,实施定期动态管理,确保工业设计中心的持续创新和业绩提升。
附则部分对《办法》的解释权和施行日期等进行了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实施意义
此次《办法》的修订,将有助于夯实东莞市工业设计的发展基础,提升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加快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支撑体系。通过规范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将有效推动东莞市制造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增强企业和产业的竞争力。
莞讯网观点:东莞市此次修订《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体现了市政府对工业设计创新的高度重视,通过建立健全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和管理机制,不仅能够提升本地企业的设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还将有力推动东莞市制造业转型升级,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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