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妻子两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予离婚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5-31 15:14:39
  58岁妻子两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予离婚
 
  “我一把年纪了,加上一身病痛,只想安度晚年,百年归老。”现年84岁的许伯说道。许伯和伍姨结婚20年,属于再婚,2017年及2018年年初,许伯妻子伍姨(现年58岁)两度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丈夫许伯离婚。该院石龙法庭考虑到老年人权益保护,最终判决不予离婚。
 
  “再婚时,她答应照顾我到百年归老”据了解,许伯六十多岁时因丧偶,经人介绍与伍姨再婚,双方结婚已有20年,从未产生过巨大矛盾。
 
  2017年1月,许伯的家人与伍姨就照顾许伯的问题产生了误会,并发生了言语冲突及肢体碰撞,从而导致双方分居。不久后,伍姨据此起诉要求与许伯离婚,法院判决不予准许双方离婚。
 
  2018年1月,伍姨声称因上述事件至今仍无法释怀,再次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许伯离婚。
 
  考虑到许伯年事已高,且因病刚从医院出院,无法到庭参加庭审,故承办法官莫妙雯得到双方同意下,在许伯住处对双方进行详细调查。许伯表示:“结婚这么多年我对她的好大家有目共睹。甚至在2016年年底我还答应她的要求,与她签署了确认个人财产协议书,确认婚内购买的两套房产属于她的个人财产,没想到转眼她竟然要与我离婚,我只是想安度晚年。”而伍姨否认一切,坚持是对方子女的误会令她难以释怀。
 
  承办法官莫妙雯经调查发现,许伯已届84岁高龄,身体患有多种疾病,亟需悉心照顾,而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老年人与配偶亦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最后,石龙法庭驳回伍姨的诉讼请求,不予离婚,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让老年人安享晚年是配偶乃至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责任。本案中,双方只要愿意正视夫妻矛盾,加强沟通,释除误解;家庭成员注意言行,尊重老人的婚姻,共同为老人营造宽松的生活环境,双方的夫妻关系是可以改善的。”石龙法庭家事审判团队负责人、承办法官莫妙雯说道。后续,法官表示会与妇联联系,对许伯及伍姨进行定期回访,关注夫妻二人的状况。(记者 石美莹)(来源:东莞时报)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