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拟立法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

交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11-30 16:00:31
  东莞拟立法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
 
  今天(28日)下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人民政府2020年规章立法计划》《东莞市2020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建议》,确定一批规章立法计划和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建议,拟作为市政府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拟纳入我市2020年规章立法计划的项目共2件。一是由市轨道交通局牵头起草的《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修订)》。拟通过修订原有政府规章,以适应最新有关法规及文件要求,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健康发展;二是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起草的《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我市2010年施行的《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有效期届满,需填补立法空白,满足我市公园管理实际需要。
 
  纳入预备项目共2件。一是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的《东莞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拟通过规范我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制,针对房屋租赁涉及的各个环节以及参与主体,完善租赁、转租、租赁服务、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规定,解决我市非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办理租赁备案的有关问题。二是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起草的《东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随着我市机动车的保有量迅速增加,“停车难、停车乱”已成为我市突出问题,妨碍了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影响了城市长远发展,确有必要通过政府立法的形式对机动车停车加强管理。办法拟通过完善投资、规划、建设、收费等方面的规范,明确部门权责,加强机动车停车管理。
 
  拟纳入我市2020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建议的项目中,建议继续审议项目共1件,为由市公安局牵头起草的《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目前,条例已经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接下来将以议案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建议初次审议项目共3件。一是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起草的《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拟通过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规划编制,明确设置条件、程序、审批、维护等内容,构建户外广告和招牌安全监管制度;二是由市公安局牵头起草的《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目前,我市在电动自行车销售源头和路面管理上效果欠佳,相关交通事故多发,且客观上电动自行车存量较大,需要调整当前的相关政策;三是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的《东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拟进一步明确我市相关实施细则,加大对污染行为的惩治力度,强化环保目标责任落实。
 
  建议预备项目共2件。一是由市气象局牵头起草的《东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拟通过确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制度,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对气象灾害的预防、监测、预报与预警、应急处置、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调整;二是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的《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拟从减轻中小微企业建设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和日常运营成本负担的角度出发,尝试通过社会投资建立零散工业废水处理中心,将中小微企业产生的零散工业废水实行集中处置、达标排放。(来源:i东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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