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女童遭虐待致死:其母被警方刑拘

法制   来源:东莞日报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4-17 07:53:32

日前,本报报道了《惠州妈妈虐打女儿重伤,生命垂危转入东莞抢救》一事(详见本报4月15日A10版)。记者昨日获悉,被虐打的小女孩婷婷经过近4天的连续抢救,终因受伤过重,于15日晚上死亡。目前,婷婷的妈妈已被惠州警方刑拘。

据了解,自4月12日因伤重从惠州转院至东莞石龙人民医院紧急抢救,连日来婷婷的病情不断反复与恶化,多器官功能衰竭,至15日晚,终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据石龙人民医院工作人员透露,15日当天,婷婷的爸爸来医院看女儿。此外,婷婷的事件经媒体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一些好心市民纷纷致电该院表示要给婷婷捐款。不过,婷婷并不缺乏治疗费,婷婷的爸爸已将婷婷的医药费结清。

据悉,婷婷的爸爸仍拒绝面对媒体,但经过惠州警方调查发现,事发时,婷婷曾从阁楼摔下来,随后她自己爬了起来。而这一幕刚好被从房间里出来的妈妈看到,她大骂女儿不听话,又伸手推了女儿一把,女儿跌倒并撞伤头部后晕了过去。目前,婷婷的妈妈已经被惠州警方刑事拘留。

记者还获悉,因管辖地关系,东莞市妇联已将该事件详细上报给省妇联。

在获知婷婷去世的消息后,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道君说,该案的性质已发生变化,由原先的涉嫌虐待罪,直接转化成涉嫌故意伤害罪,“因为婷婷妈妈的行为已经致人死亡。”

李道君说,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并致人死亡的,量刑标准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但该案涉及到施害与被害双方属于亲属关系,是人伦悲剧,量刑上可能会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最终的量刑还得由法院来决定。

李道君还认为,婷婷的爸爸作为主要监护人之一,起码要担负监护不力的责任。记者 柯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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