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啸-赵.司徒.郑(东莞)联营律师事务所开业
8月28日,星啸-赵·司徒·郑(东莞)联营律师事务所举行开业仪式,我市首家由广东省司法厅核准成立的粤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正式开业。
粤港合伙联营,是指由一家或者多家香港律师事务所与一家广东地区律师事务所,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实行合伙联营的试行办法》规定,在广东省内组建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并以联营律师事务所名义独立对外提供法律服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我市首家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星啸-赵·司徒·郑(东莞)联营律师事务所由香港赵·司徒·郑律师事务所与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共同申请设立。此次香港赵·司徒·郑律师事务所派驻3名资深律师,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派驻7名资深律师共同组成合伙联营所执业律师。事务所将发挥粤港两地不同司法体系的律师优势,为客户提供更专业的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境外上市、境外诉讼等法律服务。
星啸-赵·司徒·郑(东莞)联营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德华表示,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一年多以来,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发展机遇,将立足东莞,服务大湾区,开阔国际视野。同时,在律师事务所内部,坚定走专业化道路,提高法律专业服务的素质和水平,以满足大湾区发展的法律服务需求。他还表示,合伙联营提升了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水平,开启了东莞律师行业的新篇章,将助推本地律师行业向高端法律服务业务方向发展,在东莞市的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发挥重要作用,为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发展建设保驾护航。
香港赵·司徒·郑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9月,拥有执业律师20名,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6年3月,拥有执业律师34名。此次香港赵·司徒·郑律师事务所派驻3名资深律师,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派驻7名资深律师共同组成合伙联营所执业律师。
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以该所名义统一受理业务。对属于内地法律事务的,由内地律师办理;属于香港、澳门或者外国法律事务的,由香港、澳门派驻的律师或者聘用的港澳律师办理;对其中既有涉及内地法律适用,又有涉及香港、澳门或者外国法律适用的法律事务,由该所律师按各自执业范围分工协作办理;对于涉外法律事务,特别是涉及国际条约、国际惯例适用的法律事务,由该所律师合作办理。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以粤港两地不同司法体系的律师,为客户提供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境外上市、境外诉讼等法律服务。(记者 向连)(来源:东莞时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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