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开展一月期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交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0-09-07 09:38:06
  东莞开展一月期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据统计,今年我市涉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比超过一半,骑乘人员种种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事故的重要因素。为进一步强化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管理,有效遏制涉摩涉电违规驾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9月1日起,在市品质交通千日攻坚行动总指挥部部署下,我市公安交警、治摩办、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规范源头销售,强化路面执法,加大夜查力度。
 
  联合执法部门将对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相关销售、组装、维修店铺的检查监督。督促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销售行业规范经营,对超范围经营以及违规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同时,执法部门将加强源头管控执法,统筹推进违法销售、维修、组装摩托车店铺或窝点整治,做到发现一家取缔一家,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整治期间,联合执法部门采取流动巡查和定点设卡相结合的方式,以商业中心、集贸市场、客运站场、火车站等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聚集区域为重点,严抓摩托车非法营运、驾乘人员超2人、酒驾醉驾、不佩戴头盔、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载、超速行驶,电动三轮车、超标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不戴头盔、超载载人、闯红灯、逆行等易引发交通乱象的违法行为。
 
  同时,针对夜间涉摩涉电伤亡事故多发的特点,联合执法部门将部署夜间整治行动,加大管控力度,确保夜间辖区路面不漏管、不失控,全力遏制涉摩涉电伤亡事故发生。
 
  2020年5月20日10时25分,白某驾驶粤S号牌大型客车,沿车站北路往宏图路方向右转弯进入宏图路时,车头与黄某逆向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黄某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019年7月16日11时15分,毛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后经鉴定为机动车)搭载其孙子沿沙田镇齐沙福隆路从进港南路往轮渡路方向行驶,行至某路口向东侧左转弯时,与由赵某驾驶的重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毛某受伤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其孙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毛某无证驾驶、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无号牌两轮机动车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记者 刘志斌)(来源:东莞时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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