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租屋乱收水电费投诉居高不下却未开出过一张罚单

评论   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6-06 08:36:55

  今年初,东莞市物价局曾表示,三个月的劝导期过后,将从4月1日起对违规收取水电费的出租屋房东“动真格”,依法进行整改和处罚。但南都记者了解到,时至今日,东莞市物价局并没有开出过一张罚单。

  而据物价部门的“12358”价格投诉热线,以及南都报料系统的统计数据,对东莞出租屋乱收水电费的投诉,仍然居高不下。南都记者实地走访东莞长安、虎门、塘厦、万江、东城、南城等镇街的出租屋,发现“新规”的执行情况不容乐观,因“新规”出现的问题也较多。

  对此,东莞市物价部门称,这主要是因为东莞出租屋数量庞大,政策宣传到位需要一个过程。很多租客和房东对政策理解不到位,甚至产生了误解或误读。因此,该局并未对已发现有违规收费行为的房东进行处罚,仍然是以教育为主。物价部门已经在全市范围内,采取了有针对性的宣传。

  [政策背景]

  2013年底,作为广东省首个试点城市,东莞市发布《东莞市加强出租屋电费管理试点实施方案》。在出租屋水电费管理“新规”中,主要对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出租屋用电户执行终端用户价格;出租屋总分表之间损耗、公摊等费用,计入租金或在租赁合同中按公平合理的原则事先约定;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

  其中,不明码标价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行为,将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不按照政府的水电费定价收取的,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

  2014年第一个季度为劝导期,发现房东有违规收费行为,主要以教育为主。4月1日开始,再发现违规收费行为,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调查]

  走访

  多数出租房仍未明码标价

  走访地点:虎门大宁社区宁江路江门村、长安镇上沙社区安力科技园周边、南城篁村、东城洋田沥村和火炼树村、万江街道清水凹村、塘厦部分村居

  结果:大多数受访村居出租屋均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塘厦镇受访村居出租屋基本都对水电费进行了公示,但张贴形式较混乱。

  虎门大宁社区宁江路的江门村,毗邻浦江路的工业区,村庄内出租屋林立,随处可见招租的广告牌。5月27日上午,南都记者实地走访了村内5家出租屋,发现都没有按照物价局的规定明码标价。虽然在出租屋入口处都张贴了经营许可证书,但未发现任何关于水电费价格以及公摊费用相关的张贴内容。

  当天上午11时28分,南都记者沿着江门村村口方向偏左的巷子走进一栋出租房,看见楼梯口旁的墙壁上贴满了房东自制的各类生活注意事项以及公安部门的防偷防盗提示等,亦未见到物价部门新出台的出租屋水电费收取办法公告。“我们这里的水费是4 .5元/吨,电费1元/度”,正在楼道里煮饭的二手房东强调,租客入住只需看电表就行,“你进来时是多少,出去时是多少,显示你用了多少度电很正常。”她解释说。对于物价部门出台的方案,她知道,但其强调,现在向租客收取的1元/度电费,其实是包含了管理费、楼梯清洁费等在内,“主要是这样凑成整数了好算一些。”

  江门村的另一栋出租屋,同样也未能见到物价部门规定要张贴的收费公告。正在楼梯口处看房子的二手房东表示,“我只是替老板(一手房东)看房子的,水电费主要是由他来定。”据其介绍,该栋出租屋的水费是4元/吨,电费是1.2元/度,“我们电费就是电费,不包含其他费用。”

  在长安镇上沙社区安力科技园周边,也分布着大量的出租房,主要是配套科技园内的工人住宿需求。南都记者穿行其中10多分钟,没有看到一张出租房水电费结算公示表。记者以租房为名走进了三栋出租房,要求房东出示水电费公示表,但三位房东均表示“没有听说过这个规定”。

  南都记者在南城篁村、东城洋田沥村和火炼树村走访了解的情况也大致相同。数百栋出租房,没有一间出租房贴出了结算公示表。在万江街道清水凹村,房东和租客均不知道有此规定。

  不过,在塘厦镇这一规定执行情况较好,出租屋基本都对水电费价格进行了公示。但张贴形式混乱不一:部分出租房是按照物价局规定的结算方式公示表张贴,有的出租屋则直接将相关报道的报纸或者上网下载的报道内容打印贴出。

  变化

  部分房东未公示但已降水电费

  走访地点:南城下墩村、东城洋田沥村

  结果:所有租客都表示已知晓新规定。有些房东虽然口头上表示“不知道”,但据房客介绍房东已悄悄降低了电费。

  自今年1月起,东莞市物价局对“新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不仅频频举办现场宣讲活动,还派发了数十万份宣传材料。在走访的百余名租客中,所有租客都表示已知晓新规定。有些房东虽然口头上表示“不知道”,但据房客介绍房东已悄悄降低了电费。

  南城下墩村是外来人口的聚集区,村内有数百栋出租房。在该地租住的杜先生表示,从未看到过房东贴出公示表,但上个月房东主动将电费从1.2元/度降到了1元/度。他曾就此询问房东,得到的答复是“上面有政策”。住在该地附近的几名租客也透露,近几个月来房东普遍调低了电价,由此前的1.5元/度-2元/度降到了1元/度。

  东城洋田沥村,房东主要是本地人,多为一手房东。房东袁婆婆介绍,“(水电费)多少年都是这个样子的,既然你说有新规定,那水费我少收你5毛/度好了,电费1元/度已经很便宜啦。”租客小王证实,他看到网上的新闻后,曾找到房东袁婆婆理论,最终水费由之前的3.5元/吨降到了3元/吨,但电费没有变。南都记者在该村实地走访,大多数房东定的水价都是3元每吨,只有二手房东才会每吨多收0 .5元。

  新情况

  水电费规范收取公摊费用调高了

  走访地点:塘厦镇桥蛟西路、长安上沙社区、安力科技园一带

  结果:水电费按政府指导价收取,但卫生费、公摊费用却调高,总体费用并未有变化。

  塘厦镇桥蛟西路77号是一栋由本地人自建的民居。何先生租住这里已有一年多了,因为平时工作很忙,他几乎没有留意过水电费收取情况。不久前,他回出租房时,发现入口处贴出了一张“出租房居民水电费结算公示表”。何先生立即找出此前的水电费单据,这才发现“水电费降了,分摊费涨了!”

  根据何先生提供的收费单据显示,现在的电费按照政府指导价0.647元/度收费,但却增加了一项70元的卫生费。粗略计算后,他发现,新增这70元费用后,总体费用跟没降价之前并无差别。其他租客与之相似,都是卫生费增加,而且费用都是根据用电量多少来计算的。何先生和房东理论时,房东告诉他,“这样收费完全是按照物价局规定收取的,有任何异议可以找物价局咨询或者投诉”。

  长安上沙社区的租客王先生告诉记者,房东口头上说不知道物价局的规定,但今年4月初他就曾看到房东拿着物价部门散发的“新规”宣传单,当时他还曾询问房东“是不是以后水电费要降了”,但房东不置可否。根据王先生提供的水电费单据,其4月份的电费单价为0 .647元/度,但旁边注明公摊费为0 .55元/度,这两部分加起来相当于1.2元/度;水费也是一样,按3.3元/吨收取,但旁边也注明要加1.7元/吨的公摊费,加起来也相当于5元/吨。王先生气愤地说,“这不是玩我们吗?!”

  王先生随后叫来安力科技园里的多名工友,他们租住在这一带不同的出租楼里。南都记者注意到,他们水电费收据里大部分均没有提到公摊费。但也有将原来的价格拆分后,在旁边标注“公摊费”。

  这不是玩我们吗?!我4月份的电费单价为0.647元/度,但旁边注明公摊费为0.55元/度,这两部分加起来相当于1.2元/度;水费也是一样,按3.3元/吨收取,但旁边也注明要加1.7元/吨的公摊费,加起来也相当于5元/吨。

  ———长安上沙社区的租客王先生

  我就拿到了上面发下来的结算公示表,直接扔了。除了设备损耗,公共区域用电、打扫卫生冲刷厕所都得用水,甚至有些不自觉的租客偷水偷电,这些钱加到水电费里的做法,是一直以来的传统。

  ———东城主山的二手房东况先生

  “新规”被很多租客理解为“房东应该减少收费”,甚至以为以前收的钱都是多收了的。而很多房东也想不通,也认为这是在让他们“割肉”。

  ———物价部门工作人员

  打擂台

  租客

  每年被多收千余元

  “我们每年被房东多收的水电费,就多达1000多元,几乎占我们半个月的工资。”安力科技园的江西籍员工老李说,这增加了他们的经济负担。老李拿出他的水电缴费单,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他和家人租住的是一房一厅,电器主要包括热水器、电饭煲、冰箱和电脑。“天气再热我们也不敢用空调”,老李说,即便如此他上个月的用电量仍达到130度,房东收取的单价为1.5元/度,“听说东莞市区和长安镇区的小区电价都是每度六毛钱,相当于房东每度电多收了9毛钱。按平均每个月120度电来算,房东一年就多收了将近1300元。”

  “这一带的出租屋一般都有十多层,每层至少有十个住户。也就是说,一栋楼最少有100多户租客。”老李估算道,平均每个租户每月至少被房东多收了50元的差价。这意味着,每个二手房东仅从水电费上面每月就能多赚5000多元。

  在工厂工作多年的老李,每月工资能达到4000元。但除去每月房租530元,水电费200多元,每月生活费1500多元,以及小孩上幼儿园的费用1000元,他是个典型的“月光族”。另一名湖南籍工人小王,每个月的房租水电更是高达800元。“我每个月工资是3500元,根本不敢把家人接到这边住,我空闲时间就在出租屋上上网,很少出去,也不抽烟喝酒,这样才能存点儿钱”。此前,老李和小王曾多次找房东交涉,希望降低水电费价格,但都没有效果。

  小王告诉南都记者,大约十天前,他曾拨打东莞市物价局的投诉电话。工作人员曾让他传真房东乱收费的证据,但一个多星期过去,至今仍没有音讯。

  房东

  “新规”是要让我们割肉

  “我们这里电费1元钱每度,水费一个人一个月不管用多少就交10元钱,价钱本身就不高,何必要降呢”,东城火炼树村红棉路上的一位二手房东李女士表示,她和一手房东都认为,这个新规定就是让房东减少收费。她带着抱怨说,“现在什么都在涨价,生活成本很高啊,出租屋的经营压力也很大”。

  虎门大宁社区的一位一手房东也表示,平时要维护用电设备,成本很高,降低水电费会亏本,“整栋出租屋的灯泡、开关、插座、灯管等设备常常坏了,房东要花钱请人来修”。在他看来,即便现在收到1.2元/度电费,也没钱赚,“新规定是要让我们割肉”。

  东城主山的二手房东况先生也抱怨说,除了设备损耗,公共区域用电、打扫卫生、冲刷厕所都得用水,甚至有些不自觉的租客偷水偷电,“这些钱加到水电费里的做法,是一直以来的传统”。据其介绍,随着物价上涨,一手房东也是频繁涨租,而过度涨租会导致租客流失。所以,二手房东大多会在水电费加价。“一个月前,我就拿到了上面发下来的结算公示表,直接扔了”,况先生直言。

  [政府回应]

  物价局:“新规”目的不是让房东减少收费

  昨日,东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近期的政策宣传,了解到了有很多房东和租客对“新规”的误读或误解。该负责人介绍,出台《东莞市加强出租屋电费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的本来目的,不是为了减少收费,而是规范收费行为,做到公开透明,让租客明明白白消费。但在落实中,产生了一些政策宣传不到位或者民众对政策的理解不到位的情况。

  难点1:出租屋数量大宣传量也大

  据东莞市新莞人服务机构的初步统计,东莞共有出租屋30余万栋,广泛分布在东莞500多个村和社区,而且这些出租屋的分布与工厂交织在一起,许多出租屋的位置也很不确定。白天,工人一般都在上班。房东基本上也不会待在出租屋,租房都是靠出租房门口的电话联系。所以,物价局的政策宣传主要是散发宣传材料,以及与各镇街的相关部门召集房东、租客代表来做政策讲解。

  而基于东莞的城乡结构形态,出租屋的用电状况也各不相同:有的是居民照明用电,有的是工业用电;有的是合表用户,有的则没有向物价部门申请合表。这导致有多种电价标准,而且目前东莞32个镇街的水价并未统一。所以,在政策宣传时没有统一的标准,到底什么情况是合法合规的,什么情况是违法违规的,没有统一答案,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就造成了宣传的难度增大,房东和租客理解起来也有困难。“这不像市场里的物品,统一定价,是否违规一样就看出来了,消费者也可以简单迅速地判断。”该负责人说。

  而另一个客观事实是,东莞的流动人口数量庞大。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导致政策宣传工作量异常繁重。物价局先后印了数十万份宣传页,但具体分散到各镇街各社区,数量就不够了。他们还曾制作了6000多块宣传牌,在全市出租屋密集的地方放置。在今年4月初,还通过手机短信将政策发给民众。

  近两周来,物价局还制作了5000多份“出租屋居民水电费结算公示表”免费发放给房东,同时制定了详细的填表指南,根据各个镇街不同情况,做了详尽的说明,并附上了各镇收费的标准,方便房东查阅。

  该负责人坦承,物价局总共20多名工作人员,已经投入了巨大的人力和物力来宣传这项政策。但除了出租房水电费的这块工作,还有很多其他的物价工作要做,“这个政策的宣传落实需要一个过程”。而现在发现的有违规收取水电费行为的房东,均是对政策理解有偏差的,因此该局仍是以教育为主。

  难点2:政策的特殊性导致宣传难度大

  据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前期摸查,东莞的绝大部分出租屋都已经申请了合表。也就是说,租客使用多少度电,就按照0 .647元/度的单价相乘就得出电费了,水费也是一样。至于损耗、公摊等费用,将不能再计进水电价了,必须与租客事先约定,据实收取。

  这也就是说政策由两大部分构成:第一,政府定价的水电费,属于政府行政干预行为,必须按照政府电价收取,超额收取即属违法。第二,损耗和公摊费用,由租赁双方公平合理地协商,这属于市场行为,属于市场自己调节。房东觉得经营压力大,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成本和水电损耗来增加分摊金额,但必须要和租客协商,双方在合同中或者口头上形成约定。租客如果认为房东的分摊金额太高,则可以选择租赁其他出租房。

  但这两部分构成,也让政策的宣传变得复杂。“新规”被很多租客理解为“房东应该减少收费”,甚至以为以前收的钱都是多收了的。而很多房东也想不通,也认为这是让他们在“割肉”。

  “新规”中规定的损耗和公摊费用的收取办法,实际上就解决了这个问题,也就是要求房东不要像以前一样把分摊和损耗加到电价里,这是违反政府定价的。而是要单独把分摊和损耗的费用拿出来,与租客协商,双方来商量怎么计算、收多少。“方案不是要让谁给谁让利,而是把收费名目明确了,属于政府定价的水电费,就按定价收取,分摊和损耗由租赁双方协商解决,收费时明确标注出来,这样收费就透明化了,也就公平公正了。”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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