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莞城图书馆存包被盗要求索赔20万元

评论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8-13 09:29:01
  男子莞城图书馆存包被盗索赔20万元
 
  近日,万江的杨先生在莞城图书馆存包时机器出现故障,小票打印错误,最终他的挎包被别人取走,包内有十几张银行卡,还有一些具有收藏价值的税票和布票。杨先生认为被盗是因为机器出了故障,因此,图书馆方面应该赔偿损失。图书馆方面则表示,杨先生自己没有看清楚小票的号码,双方都有责任,可以走司法程序。对此,律师表示,在此事件上双方都存在过错,案件未查明前,很难定赔偿。
 
  图书馆储物柜被盗
 
  8月2日上午11时45分许,杨先生到莞城图书馆看书,找到图书馆的储物柜后,把自己的斜挎包存进去。
 
  当天下午4时许,杨先生准备回家,便到储物柜处取挎包,但自己的小票扫描之后却无法打开储物柜。
 
  “我打开小票看到,上面显示的是4号柜17号箱,我指着6号箱说‘应该是这个’。”杨先生说,工作人员打开6号箱却并没有发现挎包,接着又打开了其他几个储物箱也没有看见,这个时候才意识到自己的包可能被人偷了。
 
  偷盗过程被监控拍下
 
  昨日,记者来到莞城图书馆,随后查看了8月2日的监控录像。监控录像显示,当天上午11时45分许,杨先生把挎包存进4号储物柜6号箱。12时12分许,一位戴着眼镜,身材微胖的男子准备在4号柜存包,当他按下存包键时,6号箱突然打开了。男子看到箱子里面有包时准备把箱门关上,但并没有用力,犹豫几秒钟之后,该男子果断把挎包拿出来,放进自己的背包里,匆匆离开了图书馆。
 
  当事人要图书馆赔20万
 
  据杨先生称,虽然包里没有什么现金,但里面有十多张银行卡,还有身份证、六件专利受理通知书,还有一些税票和布票以及约60多张1983年的布票等,自己珍藏了很久。
 
  杨先生称,4号储物柜总共只有16个箱,但小票上打印出来的是17号箱,这明显是技术问题,因此图书馆应该对偷盗事件负责。“我想要莞城图书馆赔偿我20万元的损失。”
 
  图书馆:可以走司法程序
 
  “当天是周末,人流量很大,可能机器出现了故障。”莞城图书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称,挎包因为储物柜的原因被盗而丢失,责任应该是双方的。
 
  该负责人提醒,贵重物品,读者最好随身携带,在存包的过程中也应该仔细检查自己的小票是否有问题,一旦发现问题应该立即跟工作人员联系。
 
  据悉,目前杨先生已经向警方报案,具体案情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律师:双方都存在过错
 
  广东汉章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锋表示,当事人和图书馆之间形成了托管与保管关系,但是否属合同关系存在争议。
 
  刘国锋指出,图书馆出现系统故障却未及时排除导致发生失窃损失,属于管理有过错,但当事人未按照图书馆的相关安全管理提示去做,同样存在自身疏忽与过错,因此双方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至于当事人要求“赔偿20万元”的问题, 事主必须举证自己的损失。(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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