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为赌资与赌友起纷争 儿子拿刀为母“出头”致人重伤

法制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9-17 10:13:47
  母亲为赌资与赌友起纷争 儿子拿刀为母“出头”致人重伤

  只因母亲跟人打麻将赌钱起纷争,15岁儿子小武(化名)拿刀为母亲“出头”,把母亲的赌友捅成重伤。昨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了这起少年犯罪案件。小武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3年9月1日14时许,小武母亲跟男性赌友阿良(化名)因打麻将的赌资问题发生争执。小武母亲就把小武父亲叫了过来。小武听到母亲跟他人争吵的声音,也随手拿了一把匕首赶来帮忙。看到阿良与父亲互相推搡,小武就朝阿良的腹部捅了一刀,随即逃跑。阿良将腹部的刀取出,持刀捅伤小武父亲的大腿和背部。随后,阿良和小武父亲分别被送往医院。
 
  公安机关接报后,立即到医院将阿良抓获。同月16日,公安机关在广西柳州市某出租房将潜逃的小武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小武父亲和阿良所受的损伤均为重伤。阿良后被评为七级伤残。
 
  赔偿悔罪被谅解 少年犯获判缓刑
 
  小武将阿良捅至重伤,阿良也将小武的父亲捅至重伤,两人均被提起公诉。案件审理期间,两家达成赔偿和解协议。两家受害人均表示谅解,表示不追究对方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武、阿良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分别致一人重伤,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阿良持刀作案,造成一人重伤,但考虑到阿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被害人一方存在过错,亲属积极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获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考虑到阿良已认罪悔罪,不再具有人身危险性,回归社会服刑不至于危害社会,足以达到惩罚和教育的目的,可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小武、阿良刑罚,均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记者 吕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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