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交警南城试点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镇区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10-16 10:18:54
  东莞交警南城试点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一宗小事故,双方的车刮蹭都很轻微,却不愿驶离马路,造成整条路的拥堵(本报7月18日AII03版《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在莞遇阻》曾予以报道)。10月20日至26日,南城作为试点,将在南城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办事大厅内设置“快处快赔”工作服务点,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自行到服务点进行处理。试点成果有望在大城区推广。
 
  黄金周高速路试点收效良好
 
  国庆黄金周期间,东莞交警联同中国平安保险(东莞)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东莞)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东莞)公司在高速公路开展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交警部门介绍,期间共处置案件250宗,涉及车辆507车次,减少因交通事故引起的长时间拥堵,方便了办事群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交通事故发生在太平高速公路大队及东莞高速公路大队辖区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成因、责任均无异议的财产损失事故。交通事故责任方车辆投保的为上述三家保险公司之一,投保地域不限。
 
  试点采取交警、保险公司、高速公路公司三部门现场联合办案的操作模式。三家保险公司之间对于彼此的查勘过程、结果相互配合、相互帮助、相互确认。当事人同意以快处快赔模式处理的,直接交由保险公司进行处理,不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不同意以快处快赔模式处理的,交由交警按照原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无人员伤亡、无异议可适用
 
  为了进一步深化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的推广普及,探索适合在大城区范围内实施的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经验,减少因事故引起的拥堵,东莞交警于今年10月20日至26日期间,联同中国平安保险(东莞)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东莞)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东莞)公司三大保险公司,在南城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办事大厅内设置“快处快赔”工作服务点。
 
  在此期间,对南城大队辖区内发生的仅造成财产损失,且各方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成因、责任均无异议的,肇事车辆涉及以上三大保险公司的交通事故使用“快处快赔”。当事人向交警报警或保险公司报告并对事故现场拍照后,可以根据交警报警台或以上三大保险公司发出的指令,直接驾车到南城大队事故中队(即东骏豪园旁的南城体育公园内)接受处理。
 
  解决轻微交通事故造成拥堵
 
  近年来,东莞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高速增长。目前全市机动车总保有量已突破160万辆,每年增加车辆20万辆,城市交通面临巨大压力。东莞市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导致交通拥堵的重要因素之一,其中无人员伤亡的轻微交通事故又占交通事故总数的七成左右。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刻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刻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按照法律,一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应按照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理赔程序,在固定事故损失证据后,应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处理,实行快速理赔,最大限度减少对道路通行的影响。
 
  但在东莞实际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很多车主第一时间都是选择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并且留在现场等待保险公司,因为保险监管部门规定投保车辆大小事故必须勘查现场,否则不予理赔。“交警现场指挥让他们撤离他们会走,但是如果交警未抵现场只是通过视频巡查看到事故,通过电话或者喊话,很多车主都不愿意撤离。”这位负责人无奈地表示。
 
  记者了解到,已有多个城市的交警部门协同保险行业协会对轻微事故快速理赔流程进行规范,包括省内广州、佛山、中山等地。此措施抑制了有些车主过分依赖交警和保险公司的行为,提高了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置效率,最显著的作用就是不用等交警、保险人员到场,能极大地避免交通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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