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交警提醒报废车辆尽早办理报废手续
2月份,省公安厅交管局通过排查,发现一批逾期未报废的大中型客货车和危险货运车,仍在全省各市的道路上行驶,其中记录到行车轨迹5次以上的逾期未报废粤S号牌车辆27辆。
东莞交警部门表示,在今后路查工作中,将对这些车辆进行重点布控,严查严处,尤其对逾期未报废的危险货运车及大中型客车将重点核查,若存在挂靠企业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的,交警部门还会将情况通报交通运输部门追究运输企业的责任。此外,东莞交警还会通过发短信和上门约谈的方式,敦促这些车辆尽早办理报废手续。
东莞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交警部门还呼吁广大市民,如发现有报废车辆违规上路行驶时,请拨打122或当地交警部门电话进行举报。
东莞27辆逾期未报废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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