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步设900万元村(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及身故抚恤专项资金

镇区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5-04 09:36:04
  近日,记者获悉,该镇出台《寮步镇村(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及身故抚恤实施办法(试行)》。根据方案,寮步镇村(居)民初次确诊为一种重大疾病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救助金;患多种重大疾病的,申请救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6万元;身故抚恤对象,一次性给予8000元抚恤金。
 
  据记者了解,寮步镇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结合该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办法所指重大疾病救助及身故抚恤是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的延伸,由寮步镇财政划拨900万元,设立寮步镇村(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及身故抚恤专项资金。
 
  根据方案,重大疾病救助对象范围为经市级三甲以上医院诊断为20种重大疾病之一的寮步镇户籍村(居)民,其中不含购房入户和积分入户的户籍人员,且在本办法实施期间属于初次发病的患者。
 
  另外,身故抚恤对象范围为本办法实施后身故的本镇户籍村(居)民,也不含购房入户和积分入户的户籍人员。其中因自身违法犯罪或自残自杀、斗殴、吸毒、酗酒行为导致死亡的以及五保老人,不在抚恤范围之内。
 
  关于救助的标准,记者了解到,重大疾病救助标准为救助对象初次确诊为一种重大疾病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救助金。如果患者患多种重大疾病的,申请救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6万元;由一种重大疾病并发为其他重大疾病的,以一种重大疾病来救助。
 
  居民需要由申请人或家属带齐相关申请资料,到所属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审核盖章后,提交到寮步医院审核,经审批同意后由镇财政分局将救助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
 
  身故抚恤方面,则一次性给予8000元抚恤金,由家属向所属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审核盖章后报寮步公安分局审核,经审批同意后由镇财政分局将抚恤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来源:寮步广电站 )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