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涉环境资源案件公开开庭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0-06-03 09:52:35
  东莞一涉环境资源案件公开开庭
 
  6月1日上午10点,长安图书馆里,一宗涉环境资源案件正在公开开庭。50多名旁听人员到场旁听,这是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在长安镇举办的一次涉环境资源案件公开庭审活动。旁听人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协成员、企业代表、环保系统工作人员等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的企业当庭被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绿水青山是我们能给孩子们最好的儿童节礼物。”庭审结束后,法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环保系统等召开了座谈会。座谈会上,长安法庭庭长刘伍雄的一番话引发了大家的共鸣。
 
  2018年11月20日8点多,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市环境局”)对东莞市补给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补给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当时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当天晚上10点多,市环境局执法人员“回头看”,再次来到补给舰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中间池的废水没有经过炭滤罐及沙滤罐过滤,直接排入出水池经排放口排放至市政下水道。
 
  2019年2月,市环境局作出东环罚告字〔2019〕742号《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补给舰公司处30万元罚款的处罚。
 
  2019年3月,市环境局召开了行政处罚听证会,对补给舰公司处罚金额降为25万元,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是,补给舰公司依然不服,并于2019年5月,以污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所以直排污水为由,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被判驳回全部诉讼请求。补给舰公司依然不服,遂上诉至东莞中院。
 
  庭审中,补给舰公司一方一直强调,是因为污水处理设施突发故障,需要维修,不得不直排污水入下水道。同时表示,直排的污水检测合格,没有对环境产生污染,所以应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市环境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环保设施出现紧急故障肯定是正常的,但是不代表没有环保要求。环保方面一直要求企业要做好环保设施故障的应急预案,备好应急处理设施,来应对环保设施突发故障的情况,这个是企业应该尽到的义务。
 
  “只要出现紧急情况,不管有没有应急处理设施,都一定要向环保局备案。不论什么时间出现,都应该第一时间报备。我们的备案联系方式是24小时的,但是我们从来没有收到补给舰公司的任何报备。”市环境局工作人员说。
 
  市环境局工作人员强调,环境违法不仅仅是指对环境本身产生损害,还指对环境监管制度的破坏。补给舰公司这种污水直排的行为就属于破坏环境监管制度的行为。
 
  东莞中院经审理认为,补给舰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第83条的规定,市环境局对补给舰公司进行处罚合法。补给舰公司主张的违规排放污水是为了检修设备,不是法定的免予处罚的事由。虽然补给舰公司排放的污水是达标的,但是本案是行为罚,该情况不是环境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 
 
  对于补给舰公司主张的应当适用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减轻处罚、甚至不予处罚的情形,本案中,补给舰公司已经在检查前直排了20分钟的废水,且在查处后,设备却维修成功,而补给舰公司是否在检查人员离场后存在纠正违法排放污水的行为,其至今仍未向法院明确说明并提供证据。补给舰公司主张的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的理由不成立。
 
  综上,东莞中院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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