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交警3小时迅速破案

交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1-01-06 11:36:50

  虎门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交警3小时迅速破案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第一时间报警是常识,但总有人心存侥幸,意图可以“溜之大吉”。
 
  近日,虎门交警接到一起肇事逃逸警情,仅用3小时迅速侦破,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2020年12月28日,正值凌晨时分,虎门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虎门镇南新路中油通达加油站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现场有人员受伤。虎门交警大队事故副中队长冯柏南带领值班民警陈干锋及组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当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伤者已经送医抢救,而事故地点只剩下一辆被撞坏的电动自行车及车辆配件散落物,肇事者却不见踪影。民警现场初步定性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立即展开侦查工作。
 
  民警在现场勘查后,马上调取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录像,找到案发时间是当日凌晨5时33分。在监控录像中看到,一辆小车在案发路段疾驰而过,撞到一名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群众,电动自行车被撞与地面发生摩擦,昏暗的画面录像依稀可以看到路面迸溅出四溅的火花,但由于监控录像与案发场地点相隔太远,画面昏暗,未能清晰捕捉肇事车辆的号牌和型号。
 
  掌握了这些线索,民警立即走访收集旁证,核实事故现场情况,这时发现在距离案发现场200米处有一台碰撞电线架的大众小轿车。
 
  小轿车的挡风玻璃已经撞致破裂,车头更是已经面目全非,而电线架同样被撞致扭曲变形。经事故现场散落物比对分析,以及调取沿路视频监控录像,民警初步确认这辆事故车辆正是要追查的肇事逃逸小车!
 
  从事故现场沿路的监控录像发现,案发前不久,嫌疑小车司机在不远处的广场路口上了车,期间和同伴在广场上有几分钟的停留。这名司机上了车后,开到了几位同伴的身边,还差点撞了上去。过了一会儿,他们才一同驶离了广场。
 
  综合种种线索,无论是案发的路段还是监控显示的时间,都与民警调查的该起交通肇事案的种种细节高度吻合。
 
  最终,在虎门公安分局联情中心的协助下,于当日8点30分,民警在某工厂的员工宿舍找到了交通肇事逃逸司机。
 
  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谢某(男,44岁,广东省电白县人)于当日凌晨醉酒驾驶号牌粤S7****9小轿车(经检验,其血液乙醇含量为145.08mg/100ml),行驶至虎门镇南新路中油通达加油站路段,撞伤电动车驾驶人陈某,致陈某送医抢救无效死亡,谢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谢某交通肇事一案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虎门交警提醒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请切勿以身试法。如发生交通事故更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应该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全力抢救伤员和保护好现场,等待交警部门的处理。(来源:虎门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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