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男童在小区30公分游泳池溺亡案将择期宣判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12-09 09:25:43
  4岁男童在小区30公分游泳池溺亡案将择期宣判
 
  儿子溺死在只有30公分的游泳池,东莞南城景湖时代城的业主林国培始终觉得儿子溺亡有诸多疑点。昨日下午,他的代理律师在东莞市第一法院南城法庭上将诸多疑点一一抛出,并索赔儿子丧葬等费用69万余元。景湖时代城的开发商东莞光大房地产公司(下简称光大公司)和泳池经营方广州祺越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祺越”公司)当庭做出了回应。法院将择期宣判。
 
  奶奶带孙子
 
  到小区游泳不幸溺亡
 
  今年7月19日下午4点多,景湖时代城的彭奶奶带着两个孙子到小区会所游泳池游泳。购票入场后,8岁的哥哥带着4岁的弟弟阿金(化名)在儿童池玩耍。奶奶随后就离开返回家中。5点10分左右,天开始下大雨,彭奶奶急忙赶回泳池,打算将两个孙子带回。将哥哥拉上岸后,发现阿金身上带着游泳圈,却头部朝下,一动不动。意识到出问题后,彭奶奶开始大声呼救。
 
  根据法庭提供的事发后警方做的笔录,当时天正在下雨,只有一位救生员在成人池附近,其他救生员都在屋内避雨。彭奶奶呼叫了两三分钟后,才有一名着黄色衣服的男子前来将阿金从水里捞上岸,大概十分钟后才有另一名自称救生员的男子过来施救。随后,多名男子出现在现场,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最终,阿金在送到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原告:泳池存隐患
 
  且施救不及时
 
  阿金的爸爸林国培,其代理律师董律师认为,泳池的成本方祺越公司并没有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资质,属于违法成包。南都记者看到双方向法庭提交的证据,祺越公司提交的资质证明,只有一份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且持有者是光大物业公司。
 
  董律师称,泳池的设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当庭提交的照片证据显示,游泳池的四周都用不锈钢围栏封闭,导致其他人员很难靠近泳池,也就无法及时发现险情,其次,儿童泳池的位置很高,成人泳池很低,且全场只有在成人泳池附近放置了一把救生员座椅(较高的椅子,可以环视全游泳池),孩子在儿童池出现险情时无法发现。现场也没有安全警示牌。
 
  虽然游泳池配备了4名救生员和2名体育指导,但因事发时下大雨,现场只有一位救生员,其余人员都去避雨了,导致施救不及时。
 
  “儿童票上也有安全缺陷,注明事项很多却没有一个字是关于儿童游泳需要监护人全程陪同的提醒”,董律师在庭上出示了祺越公司售出的儿童泳票,他表示,类似的儿童溺亡小区游泳池事件已有很多,经营方在儿童票的制作上面存在这样的不足,实在是遗憾。
 
  被告:家属未尽监护责任
 
  救生员已尽全力
 
  光大公司作为被告之一,认为泳池的所有权已经移交给了全体业主,并且泳池也不是光大公司发包的,所以在本案中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作为经营方,祺越公司出示了两段视频,一段是阿金奶奶送孩子到泳池后回家乘坐电梯的视频,另一段是事发时一位业主在高楼上拍的施救视频。
 
  祺越公司的代理律师称,第一段视频证明的是阿金奶奶没有尽到监护人责任,让孙子独自在泳池游玩,导致溺亡,属于监护不力。第二段视频证明的是事发后,救生员全力抢救了,尽到了应尽的安全保障责任和救援义务。
 
  董律师对此表示反对,认为视频无法证明真伪,且没有标注时间,第二段视频录制的内容是后续补救,而阿金溺亡的关键在于,是否及时发现,及时施救,事发后十多分钟了才施救,已无意义。
 
  对于索赔费用问题,法院表示将会根据责任划分来进行认定。案件将择期宣判。(记者 张鹏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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