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施工合同纠纷 厂房建好进不去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11-16 15:55:28
  因施工合同纠纷 厂房建好进不去
 
  11月11日,吕建斌站在自己位于麻涌镇漳澎村中小企业园的工厂门前,看着早已建好的厂房却迟迟不能开工,甚至连工厂大门都进不去,他感到非常无奈。原来,由于和建筑施工方发生合同纠纷,新工厂被施工方强占近两年,虽然麻涌政府部门多次介入协调,但事情至今未得到妥善解决。律师建议涉事双方尽快走司法程序解决。
 
  吕建斌是东莞同惠粮油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据他介绍,几年前,其所在的公司在东莞市麻涌镇漳澎村中小企业园内买了一块地,随后投资修建厂房,一期工程厂房及办公楼的修建工程于2014年底完工,但在结算工程款过程中与施工单位发生合同纠纷。
 
  “我们在结算一期工程时,请了相关鉴定机构来鉴定,结果发现一期工程存在未按照合同规定施工的情况,且施工单位采取欺骗方式虚报工程量,导致我公司多付了数百万元工程款。”吕建斌说。
 
  据吕建斌介绍,该公司一期工程与施工单位发生合同纠纷前,二期工程(螺旋式钢板仓土建工程)已于2015年2月开建。“虽然一期工程与二期工程表面上不是同一家施工单位,但实际是同一个施工人挂靠两家公司。由于一期工程未按规定施工,而且我公司还多付了330多万元工程款,所以我们不敢让他们继续施工了。”吕建斌说。
 
  由于双方都不肯让步,承建方福建省惠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工厂大门锁起来,禁止东莞同惠粮油有限公司向该厂搬运设备。
 
  在现场,一位自称是该施工方相关负责人的男子告诉记者,他叫邱泊辉。他拿出一份“东莞同惠粮油有限公司仓库项目——螺旋式钢板仓土建工程协议书”。“这份协议书是2015年2月份签订的,施工人员2月7日进场打桩,按照双方约定,东莞同惠粮油有限公司3天内应支付100万元工程款,但却未按时支付。”邱泊辉说,他们专门发过催款函,但始终没得到回复。
 
  “他们既没有跟我们解除合同,也没有通知我们停工,我们只能停工在这里跟他们耗着。” 邱泊辉说,由于停工一年多,各项损失达90余万元。“你不给钱,我当然不能离开。”
 
  11月11日,东莞同惠粮油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欲进入工厂,但再次遭到施工方拒绝,双方数十名人员一度对峙。
 
  吕建斌说,“我们多次报警,但警察也拿这些人没办法。我们还多次找到麻涌镇综合信访维稳中心出面解决,协调会开了几次,但双方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
 
  “我们也想走司法途径解决,但过程太漫长,我们等不了,公司已面临破产。”吕建斌说。
 
  对于此事,广东出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建荣认为,对于施工方来说,即使业主方欠工程款,但欠的是二期工程款,施工方不让业主方进入一期进行投工投产,我认为施工方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侵权,严重的可能会《触犯治安处罚法》甚至《刑法》。业主可起诉这家建筑公司,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甚至赔偿业主被阻碍投产的损失。
 
  刘建荣说,因为业主方单方面解约,建筑公司可以起诉业主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那违约责任就包括了他直接的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建筑公司可以主张业主进行赔偿。而对于建筑公司来说,240万元的赔偿诉求,可以向法院提供依据,交给法院判决,当然最终能否得到支持,还要看实际有无这些损失。(来源:东莞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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