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购买两类药物须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医疗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0-03-05 10:10:21
  市民购买两类药物须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3月1日,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再次发布的“关于配合做好实名制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的通告(第15号)”。通告称,2020年2月9日起,我市所有零售药店实行退热、止咳类药品销售登记报告制度。市民到药店购买这两类药物时,要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为了防传播、防扩散、阻断疫情传播链,有效追溯疫情相关人员信息,落实退热止咳类药品销售登记报告制度是关键的一步。目前这项规定落实得如何?药店有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指引?3日上午,记者随机到了位于莞城和万江的几家药店进行现场探访。
 
  上午10点30分左右,记者先来到了位于莞城万科运河东一号小区的东莞国药和百草仟药。记者看到,药店门口均张贴了实名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的通知,还贴出进药店需配合测量体温、佩戴口罩。而药店门口只留有一个通道,配有专人检测体温。进入到药店,店员会耐心询问需要购买哪种药品;记者留意到,退热、止咳类的药品分类放在对应的架子上,来到结账处,能看见“实名购买发烧咳嗽药品”等醒目字眼。
 
  随后,记者去到位于富通自在城和下坝市场的东莞国药门店,见到的情况同样如此。
 
  接着,记者在位于万江的东莞国药欧景城店,该药店店员告诉记者,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人员,他们都不会允许入内,而且会指引其去发热门诊就诊。对于实名购买退热咳嗽类药品的执行,店员解释从2月9日就已经开始执行。购买此类药品,都需携带身份证并当场检测体温。
 
  “有些市民是帮家人购药的,需要带上本人和家人身份证。如果是帮孩子买,除了带本人身份证,还需要带上户口本,填写好联系电话。”该店员拿出一个登记本给记者解释,除了实名登记之外,他们还会登记清楚购药人员是否从湖北、温州来莞,是否接触过湖北、温州人员等,还需登记手机号码。“我们会现场拨打电话号码,验证联系方式是不是正确。”
 
  该店员解释,每天搜集的购药人员资料都会上传到相关网络平台,发现有发烧人员来购药也会立即通知社区工作人员。“最近买这类药品的人很少,有些家长想买给孩子备用,也要进行实名登记。”
 
  洪梅:加强药品药械疫情防控用品监管
 
  市市场监管局洪梅分局药品药械监督组坚持每天深入一线,全面准确掌握疫情防控药品药械质量和贮存、储备情况,积极沟通协调,研究解决疫情防控药品药械质量及供应的问题。
 
  严格督促全镇28家药店执行落实购买治疗发热、咳嗽人员信息登记,注册广东省药店发烧、咳嗽药品登记专报系统,针对系统操作疑难给予现场细致指导,确保每天按时线上线下同步上报购药人员信息。
 
  疫情发生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68人次,检查药店134家次,上报购药人员登记信息900余条。
 
  中堂:完善“智慧食药监”注册上报
 
  “登记管理系统”启用当日,市市场监管局中堂分局立即安排专人督促、指导辖区内所有零售药店完成“省智慧食药监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注册工作,同时按工作要求将购买发热、咳嗽类人员信息现场录入系统,并确保信息的完整准确性。中堂现有药品经营企业120家,均已完成系统注册,注册率达100%。
 
  另一方面,在抓零售药店业务指导的同时,紧抓监督检查工作,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即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令停业整顿。
 
  截至目前,共劝停因没有手持式体温计而不能执行量体温措施的药店15家;对购买发烧、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填报不规范、不完善的,责令停业整顿的4家,责令改正并指导其整改的10家。
 
  樟木头: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
 
  市市场监管局樟木头分局压实辖区零售药店实名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的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强化终端监控,明确登记重点,对所有药店在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时实行实名制登记,要求药店发现“四类人员”,及时报告当地社区“三人工作组”,同时记录报告人及接收人信息。 
 
  同时,要求辖区所有药店从2月11日起,做好零售药店信息登记系统注册工作,截至2月16日,辖区122家许可零售药店均完成注册,共登记购买发热、咳嗽药店人员信息2923条。
 
  此外,加强对零售药店信息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安排专人每日查看信息登记总体情况,抽查零售药店在系统上上报的“四类人员”信息是否准确、及时报告给“三人工作组”。目前,共登记上报信息55条。(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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