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二人民法院成功调解4宗建筑工程款系列案

医疗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0-03-13 10:02:05
  市第二人民法院成功调解4宗建筑工程款系列案
 
  2020年3月10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经法官和特邀调解员联手,经耗时3天,成功调解了4宗建筑工程款系列案。
 
  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东莞市厚街镇承建了一项建筑工程项目。该建设公司与包工头宋某签订了合作协议,将部分工程转包给宋某,由宋某负责前期项目启动、项目经理部筹建和施工项目管理全阶段,建设公司负责对案涉工程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控和跟踪管理。
 
  2016年12月至2019年3月期间,宋某雇请男子黄某等四人在项目工地进行挖机、挖土和打炮等工程。
 
  2019年上半年,宋某突然卷款离开工地,欠下黄某等四人等工程款以及多个供应商的货款。黄某等人联系不上宋某,遂去找建设公司。工人们认为,建设公司为案涉工程的中标单位,有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建设公司则认为,相关工程款已结清给包工头宋某,工人们应向宋某追讨。建设公司还将此事向公安部门报了案。双方僵持不下,工人们一度去当地政府信访投诉。
 
  2019年9月,黄某等四人分别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向建设公司追要工程款460万多元。法院立案前,给双方安排了诉前调解,但未能调解成功。
 
  上述案件立案后,法院委托东莞市商事调解中心参与调解。
 
  承办本案的钟展朋法官与东莞市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梁柳仪分别找当事人谈话,展开了联合调解。通过对诉讼成本和诉讼风险的分析,以及介绍调解的优势,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的初步意向。法官和调解员分别通过电话和微信,多番跟当事人沟通具体调解事宜。前后做了3天工作,终于把调解方案确定下来。
 
  2020年3月10日,双方诉讼代理人前来法院,签订了调解协议,约定由建筑公司支付黄某等四人一笔款项。这场旷日持久的纠纷,终于得以化解。离开时,诉讼双方均对法官和调解员的付出表示感谢。
 
  承办本案的钟展朋法官建议,从事建设工程的工人要跟雇主签订正式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后要及时对账结算,结算单除了相关人员的签名外,要加盖公司公章,保留相关证据。一旦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维权。(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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