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概述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0月28日发布最新通知,正式推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在原试行基础上进行了部分优化。
优化提取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缴六停六”销户提取政策优化为:已发生缴存且停缴六个月及以上、账户状态为封存的个人账户可全额销户提取。
拓宽承办银行
办理灵活就业相关业务的银行拓展至12家,包括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东莞银行、东莞农商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和浦发银行。
缴存权利
灵活就业人员在东莞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享有与单位在岗职工相同的权利,包括租房提取、低息贷款、个人所得税减免等。
办理缴存登记的渠道
线上渠道: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招商银行官方APP(无需提供任何材料)。
线下渠道:全市12家归集银行的545个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扣款银行卡),网点位置可通过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查询。
汇缴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统一采取托收汇缴方式,需办理“灵活托收账户”业务,指定扣款账户以便定期自动扣款。
公积金中心每月8日、24日发起自动托收,划转应缴存金额,托收成功即结束本次托收。
若托收失败,申请人需自主操作进行汇缴(线上线下均可办理,渠道同上)。
注意:未按时足额缴存不得补缴,停缴后重新缴存则连续缴存时间自重新缴存之月起重新计算。
缴费标准
缴存基数范围在1900-27391元之间,每月缴存金额自行确定。
缴存比例可在10%-24%区间内自选,且应为2%的整数倍。
例如:缴存基数为3000元,缴存比例为10%,则月缴存额为3000*10%=300元。
灵活就业人员每年可调整一次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调整次数不限制。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这一系列优化措施,旨在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积金服务,确保他们能够享有与在岗职工同等的权益。这不仅有助于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水平,也将进一步促进东莞市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普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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