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将于7月起取消

住房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06-27 09:32:51
  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将于7月起取消
 
  今年4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优化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作出调整,其中公积金的装修提取业务将于7月1日取消,业务最后的办理期将于6月27日结束。
 
  记者昨日从公积金中心获悉,自公布取消装修提取以来,办理装修提取的市民数量有所增加。对此,公积金中心提醒,需办理该项提取业务的缴存职工请抓紧时间办理。
 
  据了解,2016年起,我市出台政策允许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截至今年6月24日,装修提取政策设立3年以来,办理总量达6.2万人次,提取总金额33.3亿元,平均提取金额5.34万元,在促进职工住房消费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使公积金更加集中用于保障刚需型住房消费需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将在今年7月1日起取消装修提取。随后,在今年4月,公积金中心还公布《关于优化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就取消装修提取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让政策的执行有了平稳的过渡。
 
  据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从业务办理量上来看,装修提取第二季度的业务量是第一季度的3倍,增势明显。对此,公积金中心近日也印发通知,提醒仍需办理该项业务的缴存职工,要在6月27日(本周四)前办理。
 
  / 话你知 /
 
  ① 什么是装修提取业务? 
 
  2016年,我市出台装修提取相关政策。按政策,凡在我市有自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凭身份证及本人名下提取转账储蓄卡就可办理。每个缴存职工只能申请办理一次。可提额度为一次性提取职工当前账户余额65%的金额,上限不超过10万元,夫妻双方可分别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柜台、网厅、短信、微信等多渠道办理。
 
  ② 业务取消后有何影响?
 
  取消装修提取后,对缴存职工大修自住房和翻建自住房并不会造成影响。
 
  据公积金中心介绍,装修提取与大修自住房、翻建自住房属于公积金三个不同的提取类型。其中,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仅适用申请人在本市或户籍所在地城市对所有住房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严重损坏房、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申请提取的情况。一般的房屋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属于此范围。而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仅适用申请人在本市或户籍所在地城市经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批准对现有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申请提取的情况。(记者 张欣仪)(来源:东莞时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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