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自住房建设与城市品质提升要形成共振

住房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0-08-21 09:56:19
  东莞日报报道,东莞选取万江滘联、东城周屋等11个具有代表性、针对性、时效性的村(社区),拟打造成管理规范、风貌统一、配套完善、品质优良的农民住房建设试点村(社区)。日前,市农民住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组印发《东莞市农民住房建设试点村(社区)创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把纳入试点名单的11个村(社区)划分为五个类型,分别承担了不同的试点任务:万江滘联、东城周屋为标杆示范类;长安新安、虎门威远岛为集约用地类;谢岗南面、清溪荔横为连片统建类;横沥村头、塘厦龙背岭、道滘大岭丫为活化利用类;塘厦四村、长安厦岗为违建管控类。
 
  根据对东莞农民住房分布区位、实际状况、未来走向的了解,我们就可以理解五个类型划分和不同试点任务设定的真实用意。可以说,五个类型的划分大体对应的是东莞目前农民住房的现实,由于所处区位不同,使用现状也不同,未来的走向更不同。因此,分别划分为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改造试点方案,方能因地制宜提升农房建设品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放置在全国范围,无论从各类指标看,还是在乡村走马观花地外在观察,东莞农民住房建设都是相当发达的。过去40年,东莞从“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经济发展模式一路走来,到今天成为国际制造业名城,东莞富裕的标志之一就体现在农民住房上。更为重要的是,与其他城市特别是内地城市相比,东莞农民住房自住性的属性要低一些。在某种意义上,东莞农民住房具有较高的资本属性,即被农民当作出租的资产,或被租客用于住宿,或者被租客用于经营,为主人赚取出租收入。这一点,主城区和镇区“城中村”的农民住房体现得更明显。
 
  不必讳言的是,农民住房建设领域的粗陋,成为当前东莞农村生活环境和生产环境的某些短板。在“湾区都市、品质东莞”价值追求和乡村振兴的语境中,人居环境美丽的红利应该辐射到东莞农民身上,更完美地体现“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
 
  以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谋划为指引,《方案》突出了引导性,即,农民自住房建设与城市品质提升形成共振。农民的自住房建设应该加入更多的人文环境因素,与公共环境和公共设施的设置和供给形成更高水平的匹配。
 
  努力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中的高品质城市,东莞农民自住房建设与城市品质提升要行走在同一方向上,东莞要更有力度地保持两者的同步性。(来源:东莞时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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