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起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纸质评估报告

住房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6-09 08:52:06
  12日起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纸质评估报告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本月12日起,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再提供纸质评估报告。通过网上办理,可有效减少职工办理业务的“跑腿”环节。
 
   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先对楼房进行评估。此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需等评估公司开具纸质评估报告,再携带报告才能到公积金窗口申请贷款。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质量和服务效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评估有关做法。今后,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对抵押物进行评估的,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提出评估委托申请,相关评估机构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接受评估委托并提交评估结果。职工无需提供纸质评估报告。
 
   银行对申请组合贷款商业贷款部分另有要求的从其中心合作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纸质评估报告可继续使用,职工可照常申请贷款。
 
   网上申请评估的办理方式:
 
   (1)申请公积金开通自助服务或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注册成功。 
 
   (2)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点击“评估申请,”,然后点击“申请”,录入完整无误的评估对象的信息后,然后提交。
 
   (3)自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届时将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在网上办事大厅点击“查询”查看办理进度。
 
   (4)评估结果出具后,职工即可提出贷款申请。(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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