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三旧”改造地价计收和分配办法公布

住房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6-24 16:03:26
  东莞市“三旧”改造地价计收和分配办法公布
 
  “三旧”改造不是简单的拆、建两把斧。23日,《东莞市“三旧”改造地价计收和分配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出炉。这意味着,完善“三旧”政策体系、理清利益分配,有望撬动各方资本积极参与城市更新,推进城市更新连片改造提速,提升东莞的城市品质。据悉,《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
 
  记者了解到,《办法》根据不同改造类型和土地受让方是否参与前期拆迁、是否在出让前已确定等不同情形,土地市场评估价分两种方式确定:单宗用地评估确定出让底价、区片土地评估确定计价基准。
 
  其中,政府主导改造项目参考单宗出让地块评估结果确定出让底价。
 
  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以及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合作改造等类型项目,适用于区片土地评估确定计价基准。以区片市场评估价、修正系数以及折扣系数为基础,区分不同的改造情形,形成地价计收标准,再根据确定的标准计收地价款。
 
  记者获悉,该类型以所在区片的区片市场评估价为计价基准,根据宗地条件修正得出计收的地价金额。全市共分为212个区片,区片市场评估价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专业估价机构评估确定,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
 
  欠发达镇包括望牛墩、洪梅、中堂、道滘、企石、石排、东坑、谢岗等镇,并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内扶贫政策动态调整。(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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