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租赁补贴标提高至15元/平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我市从2019年10月1日起调整租赁补贴发放标准,调整后,我市租赁补贴标准计算参数中的市场平均租金标准由原来的10元/平方米调整为15元/平方米,并限定补贴面积不得超过60平方米。
调整后,我市租赁补贴计算方式为:发放金额上限=(保障人数×18平方米-自有住房面积)×补贴标准,其中,补贴标准=市场平均租金-保障房租金。
相关计算参数如下:市场平均租金为15元/平方米、补贴面积最高不得超过60平方米、符合廉租房条件的保障房租金为1元/平方米、符合经适房条件的保障房租金为3.69元/平方米、保障人数为1人的按1.5人计算、保障人数为2人的按2.5人计算、保障人数为3人及以上的按实际人数计算。
保障面积减去自有住房面积后不足27平方米(即1人标准)的,按照27平方米计算。
租赁补贴合同的租赁期限在2019年10月1日(含2019年10月1日)之后开始执行的,保障对象按新标准进行补贴。租赁补贴合同的租赁期限在2019年10月1日之前开始执行、正在领取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在合同有效期内仍按照旧标准进行补贴,不作调整。
备注事项:
1.发放金额上限=(保障人数×18平方米-自有住房面积)×(市场平均租金-保障房租金)。
相关计算参数如下:调整前市场平均租金为10元/平方米,调整后市场平均租金为15元/平方米,符合廉租房条件的保障房租金为1元/平方米、符合经适房条件的保障房租金为3.69元/平方米、保障人数为1人的按1.5人计算、保障人数为2人的按2.5人计算、保障人数为3人及以上的按实际人数计算。
2.调整后,限定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60平方米,即4人及以上家庭最高只能按60平方米进行补贴。
3.计算后的补贴上限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进行补贴。(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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