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出具单位公积金守法情况证明办理时限提速
4月14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通知,就调整出具单位住房公积金守法情况证明办事时限及变更业务材料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根据通知,从即日起,企业申请出具单位公积金守法情况证明,办理的时限将从之前的15个工作日调整为5个工作日。
记者从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企业拟上市融资时,需申请出具单位公积金守法情况证明。本次对该业务进行优化,将该业务的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同时精简了办事所需资料,是为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更好地服务我市企业。
目前,申请出具单位公积金守法情况证明的企业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已在我市办理缴存登记,开户为在职职工缴存,且账户状态正常;二是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三是单位在本市不存在住房公积金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可凭《出具单位守法情况证明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即可到市公积金中心政策法规科窗口进行办理。(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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