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停水停电欲赶走租客

住房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11-06 10:46:05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停水停电欲赶走租客
 
  市民李先生报料:我在大岭山大塘村路口租了两个店面做汽车配件生意。签约的合同2019年5月才到期,现在房东要收回房子,由于赔偿问题没有协商好,我不愿搬走,房东就停水停电,想把我们赶走。
 
  租客反映
 
  房东中止合同求赔偿遭拒绝
 
  2010年12月,李先生和房东签订合同,在大塘村路口租了2间商铺做汽车配件生意。“当时就打算长期在这里做下去,家人都搬了过来,还花了9.1万元做装修。”李先生说,之前合同期于2014年4月到期,李先生和房东续签了租赁合同,合同期延至2019年5月1日。
 
  可是,今年9月,房东突然要求李先生在11月之前搬走,理由是自己准备在这里开一家汽车4s店。“我当然不同意,房东的行为明显违约了。”李先生说,开始时他并不愿意搬走,但隔壁的商铺陆续搬走,他也只能和房东谈违约赔偿问题。
 
  李先生告诉记者,合同没有关于房东违约的规定,所以房东提出只能赔偿2万元,这样的赔偿标准令他无法接受。“当时装修就花了9万多块钱,如果要搬走,至少支付装修费、违约费、搬迁费18万元。”李先生认为,他搬到其他店铺又必须重新装修,这笔费用必须由违约的房东承担。
 
  李先生的要求遭到房东拒绝,由于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李先生一直没有搬走。
 
  11月1日,李先生的店铺突然被停水停电,再也无法正常经营。“房东停我的水电,想以此赶走我们。”李先生说。
 
  房东回应
 
  租客的装修费要折旧赔偿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房东付先生。他告诉记者,今年9月,他已提前通知各租客,目的就是给商户留有足够的时间搬迁。“现在大部分商户已谈好赔偿问题搬走,但李先生漫天要价,赔偿问题一直无法达成一致。”
 
  李先生是2010年底搬进商铺的,至今已4年,付先生认为装修的费用不可能全额赔偿。“任何物品都是会老化的,只能进行折旧赔偿。李先生假如觉得2万元赔偿过低,可以双方坐下来好好谈,但要求赔偿18万元是不可能的。”
 
  房东告诉记者,他将再次和李先生进行协商,假如意见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问题。
 
  律师提醒
 
  签合同记得约定违约赔偿
 
  由于租赁合同中并未对提前中止合同进行约定,租客和房东在赔偿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唐胜利。他说,租期未满,房东要收回房子首先必须征得租客同意,强行征收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虽然本案例中合同并未对违约进行规定,但房东仍必须赔偿租客的损失。
 
  唐胜利说,至于怎么赔偿,由于合同没有约定,目前尚未有相关机构可以进行鉴定。“建议双方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提出法院上诉,由法院裁定赔偿标准。”此外,唐胜利提醒市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对违约赔偿进行约定,以免因违约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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