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满意物业管理费应如何正确维权?

住房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0-11-17 14:38:55
  业主不满意物业管理费应如何正确维权?
 
  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们缴纳物业费,原本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如果遇到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能委托第三方代为催收吗?业主不满意物业管理费,该如何维权呢?
 
  近日,记者接到万江加州花园的业主们报料,称近期经常收到陌生电话和短信,给生活带来困扰。业主肖先生说,自己每天都接到不少陌生电话,合计有几十次之多。业主陈先生说,接到的电话是第三方欠债公司来催费用的。业主何小姐告诉记者,这些电话和短信都要求业主交欠下的物业管理费,说如果不交的话,要走法律途径。
 
  据了解,该小区约有8成左右的业主拒交管理费,而拒交的原因是物业服务质量不高,管理不到位。业主们不满意的服务包括治安管理、人员不足、环境卫生、下水管老化等,但物业方对此持有不同的看法。
 
  物业管理方(深圳市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工作人员称,自从2019年接手以来,大部分业主都不交物业费,公司经营难以为继,无奈之下才合法委托第三方公司催收。
 
  开发商(东莞市万江房地产开发公司)方面则表示,业主们不交管理费的现象从2016年就开始了,其他物业公司看到这种情况都不想接手。现在,物业方不仅收不到足额物业费,每月还要倒贴数万元的水电费,希望业主们把欠的费用结清才打电话,每天对业主的催收电话不超过3个,都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万江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则建议,业主们尽快成立业委会,如果不满物业服务的话,可以通过业委会组织业主投票,选聘新的物业公司,但拖欠物业管理费不应该。
 
  律师姚子生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业主有义务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拒不缴纳物业服务管理费用的,可能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物管公司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催收,但要合理合法,不能影响业主们的正常生活。他认为,物业催收委托第三方也是一种途径,第三方要向业主催收肯定要涉及到业主的一些信息,经过合法授权进行催收,这个程度上的利用信息是得当的。
 
  不交物业费,提升不了物业服务,只会让物业服务更差,导致更多人不愿交物业费,形成恶性循环后,最终只能是两败俱伤。目前,万江街道综治中心已收到业主们的书面情况反映,正在努力调解中。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第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一般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因此,业主有义务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相关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拒不缴纳物业服务管理费用的,可能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之间是一种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如果物业服务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业主可以依法追究违约责任,要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质量不合格通常属于一般违约,而非完全不履行,因此业主不能以拒交物业费的形式错误的行使抗辩权。且业主对这种服务的感知带有一定的个人主观因素。因此,业主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物业服务太差,业主如何维权?
 
  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未达到物业服务合同规定标准的,依据法律规定,业主享有如下权利: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规定,业主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公司,并决定聘用新的物业服务公司;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物业服务公司相关违约责任;3、通过物业服务公司服务热线或物业管理部门热线电话进行反应或投诉;
 
  4、与物业服务公司协商一致,酌情减交、少交物业费。
 
  业主在行使上述权利前,应妥善做好证据收集,可有针对性地记录违约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采取拍照录音录像、请公证处进行公证、寻找证人等方式证明。如果之前已向物业公司提出过异议,最好保留相应的书面证据。(来源:东莞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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