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1500元

住房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3-31 09:17:02
  东莞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1500元
 
  记者获悉,3月30日下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租住本市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宣布租房提取条件将进一步放宽。
 
  《通知》上指出,从2016年4月1日起,租住东莞市住房的职工,每月提取限额从540元提高至1500元;提取比例从月缴存额的60%提高至月缴存额的65%;提取的时间间隔从不少于3个月调整为通过自助服务渠道办理的可每月提取,临柜办理的每隔12个月可提取一次。
 
  对于提取条件,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东莞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没有缴存时长要求),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在东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只要在当月缴纳公积金后即可申请提取,不必提供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资料,职工本人、配偶可分别计提不高于职工月缴存额(单位+个人两部分)的65%且不超过1500元的金额。
 
  温馨提示: 自助申请更方便,只需要第一次去银行登记,以后就可以短信或网上办理,办理流程如下:
 
  (1)网上办事大厅
 
  ①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目前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包括建设银行和邮储银行等接近200个网点,具体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查询(网址:www.dggjj.cn)】;
 
  ②登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址:www.dggjj.cn),选择点击【个人提取】,选择【提取申请】,核对家庭成员情况和婚姻状况,如有异议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修改,没有异议点击提交;
 
  ③将于T+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2)短信提取
 
  ①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
 
  ②编辑短信内容“ZFTQ”,发送号码请到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查询;
 
  ③短信通知业务已受理;将于T+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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